“余”與“馀”,原本是兩個字,各有各的義項。盡管在繁體字中,“余”通“馀”,但“馀”字是不能通“余”的。簡化字將此二字均作了“余”字。簡則簡矣,卻也給人造成一些困惑。例如“羨余”一詞,該“余”到底是指“我(余)”,還是指剩余?正確的答案只是一個:盈余的賦稅。它是指賦外的無名稅收,為唐中期巧取豪奪的雜稅。白居易《重賦》中有句云:“號為羨余物,隨月獻至尊”,即指此。再順手拈來兩例;向秀《思舊賦》:“悼嵇(康)生之永辭兮,顧日影而彈琴;托運遇于領會兮,寄余命于寸陰。”宋代王沂孫《齊天樂·蟬》中句:“一襟余恨宮魂斷,年年翠陰庭樹。”其中的“余”字,在人稱余和多余二者間,意思便可能相混。人們?yōu)榇死Щ螅餐接欣Щ蠖选?/span>
誰知峰回路轉,柳暗花明,“馀”字竟悄然復生!常河元先生在《咬文嚼字》月刊撰文稱,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人民文學出版社決定出版《毛澤東詩詞》,其中,《沁園春·雪》中的兩句:“望長城內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頓失滔滔。”這“‘惟余莽莽’的‘余’,本是剩余的意思:在‘千里冰封,萬里雪飄’的北國,詩人放眼遠眺,只有大地蒼莽無際,這是多么壯觀的景象。然而‘余’也是古漢語中的人稱代詞,可以用于自稱,‘惟余莽莽’成了只有我氣概非凡,豈非有點自詡?這當然不符合詩人的本意。作者手書的該詞,就是‘惟馀莽莽’。”據人民文學出版社的負責人韋君宜同志說,為了避免這一尷尬,社里主張仍用繁體字“馀”,并就此事特向毛澤東秘書田家英作了匯報。沒過幾天田家英便回復說,毛澤東同意出版社的意見。后來在1964年公布的《簡化字總表》中,關于“余”字專門有一條注釋:“在余和餘意義可能混淆時,仍用餘。如文言句‘餘年無多’。‘餘’可類推簡化為‘馀’。”這一條注釋想來和出版社的“匯報”有關。后來有的辭書,對此也作了相應的改動,如《辭源》附錄中,有《繁簡字對照表》的注釋,其第八條,就寫得明白:“在余和餘意義可能混淆時,餘仍用‘餘’。”
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現(xiàn)代漢語詞典》,出版于1983年,后來幾經修訂,第五次修訂時,也加入了“馀”字條(但在“余”字條中,還存有“馀”的義項)。盡管是姍姍來遲,來了就好。前幾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三國演義》中,該用“馀”字的地方,都棄“余”而用了“馀”。使人心中便有一種久違了的快慰。快慰過后,又有了杞人之想,這種雖經改動但并未規(guī)范的“馀”字,并未真正在大眾的心目中明晰。并未能得到廣泛的認同。“意義可能混淆時”,一般的文字使用者如何判斷?甲認為混淆了,乙認為不混淆,結果勢必會引起混亂。更何況一般人對此并不了解,在他們的眼中,在他們的筆下,是只知有“余”而不知有“馀”的。
2016年,筆者就遇到這樣的事,出版社在某書稿付三校時,校對者將作者所改定的“馀”字,又改作了“余”,問其原因,答曰,據詞典。作者明之以理,遂使“馀”字得以全活。僥幸也,萬幸也,抑不幸也?說僥幸,是作者及時發(fā)現(xiàn),而防錯于未然;說萬幸,是說服了校對者,而皆大歡喜;說不幸,是知“馀”字者尚未普遍,尚未做到天下誰人不識“馀”的程度。
所以“馀”字雖恢復使用,卻總見得有些猶抱琵琶而遮遮掩掩,未見得堂堂正正。在“余”字取代“馀”字半個世紀后,有必要重提此事,希望權威部門能將其規(guī)范,讓“馀”字在字林中昂然而立,占其應有的位置。
“必也正名乎!”孔子的這句話想來并未過時。
□楊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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