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們多次接到原志丹縣飲食服務公司職工反映,在上級主導的“改制”后,職工生計困難、社會保障無著落,國有資產(chǎn)流失諸問題。初冬時節(jié),記者前往采訪,聽到了職工們一聲聲凄切的傾訴。
“改制”:攆走和尚留下廟
成立于1967年的志丹縣飲食服務公司,原有職工43人。前些年雖說經(jīng)營不太景氣,但由于占有九千多平米地皮和諸多服務網(wǎng)點,日子尚能過得去。1998年縣上推行改制,采用“劃拔地皮、統(tǒng)一規(guī)劃、合伙修建、重新就業(yè)”的方式,以分給職工每人20平方米地皮,給予每人每年工齡七八百元的補償,就將在企業(yè)工作幾十載的職工解除了勞動關系,從此既無養(yǎng)老又無醫(yī)保,只能靠東挪西借搞起的小店擺攤過活。
記者在縣上見到了當初縣上“放開搞活國有小企業(yè)領導小組”的一紙改制批復。奇怪的是這一“改制”,一方面將職工攆到外面,卻仍然“保留原公司,負責離退休人員及遺屬的管理”。而這一管理就管理到了現(xiàn)在,在公司職工失去“國有職工”身份后,原經(jīng)理依然是經(jīng)理,在縣城赫然掛著公司的招牌,而且近年來在僅靠出租房地產(chǎn)生存情況下,卻又從社會上不斷“招工進人”。
縣上相關方面解釋說,縣上如飲食公司這樣“改制”的還有好幾家,目的是為了承擔相應債務。
國有資產(chǎn):融化的“冰棍”
當初改制時公司有43名職工,除經(jīng)理原封不動之外,有23人辦理了退休,19名職工被買斷了工齡。由于每人僅給20來平方米,安置職工僅用了不到一畝地皮,企業(yè)所剩八千多平米及原有設施,則雖著時間流失而不斷“融化”。
面對記者提問,公司經(jīng)理及相關人員稱,縣上修路占去了3000平方米,蓋住宅樓占去了近一畝,還債賣了600多平方米,招商引資占了700多平方米,現(xiàn)仍剩2500平方米。至于收益及繳納稅費如何,他們答應給記者一個答復,但之后再無下文了。
然而職工對此的說法就多種多樣了。他們反映公司在十字街原有兩間房的地皮,被贈送給了某人的親友;原二旅社兩側(cè)一塊半畝多地皮,有人出10萬元購買不賣,最后僅以4萬元賣給某局領導;那塊793平方米的土地被以低價租給外地商人蓋樓,一租就是30年……公司對所管理的退休人員,有三萬多元“菜籃子”補貼分文未發(fā),拖欠下崗人員生活費、養(yǎng)老統(tǒng)籌費用數(shù)以十萬計;然而公司現(xiàn)有人員領著高薪及各種補貼,還到國外公費游玩。對于上述疑問,職工多次向上級反映,但不是沒有下文便是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