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工網—陜西工人報訊(記者 郝佳偉)近期,由于個別網約車“服務公司”因經營問題出現(xiàn)“跑路”情況,給網約車駕駛員造成了經濟損失。8月4日,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向廣大從業(yè)人員和有意愿進入網約車市場的經營者發(fā)出經營風險提示。
網約車“服務公司”違法違規(guī)經營風險
目前,網約車市場出現(xiàn)部分網約車“服務公司”,其本身沒有出資購車開展經營活動,而是以中間服務商的名義向駕駛員推銷其他網約車運力公司的車輛,賺取中間租車費用“差價”或“推薦費”。個別“服務公司”存在轉租無《網約車運輸證》車輛、以“賣車”形式轉嫁經營風險、“一車多租”“一車多賣”等違法違規(guī)經營情況。由于沒有投入大量資產從事經營,個別“服務公司”并沒有長期經營計劃,一旦經營不善,容易“卷款跑路”,駕駛員的車輛押金無法要回,租賃的車輛也將被車輛所有人收回。
“上班模式”“保底模式”經營風險
部分網約車運力公司和服務公司,推出所謂“上班模式”“保底模式”,通過合同約定駕駛員流水收入統(tǒng)一由租賃公司或服務公司代收代發(fā),司機無權支配流水。一旦公司經營不善,“卷款跑路”,駕駛員的車輛押金及流水面臨無法挽回的損失。
“購車掛靠”經營風險
個別運力公司或服務公司以“賣車”的名義和駕駛員簽訂“購車掛靠合同”,由駕駛員出資購車,但車輛行駛證、網約車運輸證均不在駕駛員名下。個別公司甚至存在“一車兩賣”“收錢跑路”等涉嫌詐騙情況,導致駕駛員購車款無法要回。
“以租代購”經營風險
部分運力公司和網約車駕駛員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由駕駛員出資,以“租車”名義分期購買指定車型的車輛并開展營運,車輛所有人屬于租賃公司,將經營風險轉嫁給駕駛員。“融資租賃”合同約定3年期滿后,將車輛所有權過戶給駕駛員,但是沒有提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歸屬問題。根據(jù)《行政許可法》《西安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車輛許可不得轉讓。駕駛員和租賃公司簽訂的3年融資租賃合同到期后,一旦車輛所有權發(fā)生轉移,運輸證將依法注銷,該輛車將不能進行網約車營運。
“承諾辦證”風險
部分網約車運力公司,在車輛未取得《網約車運輸證》的情況下,以承諾辦理“車證”的方式誘導駕駛員購置、承租車輛,后期不能兌現(xiàn)其承諾。駕駛無《網約車運輸證》的車輛從事營運屬于違法行為,一經查處,將面臨行政處罰,違法成本最終可能由駕駛員承擔。
“高薪招聘”風險
部分網約車運力公司,以“高薪”招聘駕駛員的名義,虛夸在其公司選車從事網約車運營可以給予(獲得)較高月薪。實際上誘導駕駛員簽訂的是租車合同,而非勞動合同或協(xié)議。待駕駛員發(fā)現(xiàn)無法達到其虛夸的收入狀況而準備退車時,其往往以各種理由扣除駕駛員保證金,造成駕駛員經濟受損。
“無證營運”風險
駕駛員未取得《網約車駕駛員證》或車輛未取得《網約車運輸證》上路營運的,交通執(zhí)法部門將予以打擊處理,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此外,“無證營運”發(fā)生交通事故的,保險機構有權拒絕賠償,需要駕駛員承擔事故損失。
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提示,發(fā)現(xiàn)所租車輛無《網約車運輸證》的,及時向行業(yè)管理部門和交通執(zhí)法部門舉報;遇到合同糾紛難以協(xié)商解決的,及時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舉報,并可將對方起訴至法院,通過司法渠道妥善解決;遇到“一車兩賣”“收錢跑路”等涉嫌詐騙情況的,應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報案。
責任編輯: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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