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飛越想覺得越委屈。自己明明是因工作得罪了人,被有意報復打傷的,可單位卻以上班時間打架為由,不但不給報銷醫(yī)藥費,還扣了自己的工資。盡管劉飛沒將那1000多元錢放在眼里,但他咽不下這口氣,決定去找律師問個究竟。
劉飛是某三星級酒店的內勤保安。3個多月前,曾根據(jù)酒店領導的要求,對酒店客房部服務員中偷拿酒店物品事件進行調查,并查出了相關責任人張紅,使其受到了相應的處理。可上星期一,就在劉飛值班時,兩個小伙子來到酒店里找到他,故意找茬兒與他打架,結果使劉飛的頭部受傷,在醫(yī)院治療后回家休息了三天。劉飛開始時也不清楚為什么,但在派出所里問話時,聽到與他打架的那兩人說,張紅是他們的老鄉(xiāng),他們就是為了給張紅出氣來找茬兒的。
劉飛曾在事后第二天就給酒店保安部的經(jīng)理反映了這一情況,并講了自己在派出所聽到打他那兩人的話,不知為什么,酒店領導在研究后,仍是以“上班時間打架”為由,讓劉飛自己出了醫(yī)藥費,并扣了他的休假工資。
走進律師事務所,劉飛才知道法律咨詢是要收費的。交了50元的咨詢費后,劉飛見到了律師。當他將自己的情況向律師詳細地講完后,律師說:“你的案情很簡單,只要你將案子委托我們辦理,你一定能追回治傷的醫(yī)藥費和被扣的工資。”
劉飛心里明白,將案子委托給律師還要交錢的,所以就問道:“我來咨詢,是因為我為工作得罪了人,被人打傷,單位應負什么責任?”律師回答說:“正因為你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為履行職責遭報復受的傷,你可以申請工傷。但你也可以按民事案件,要求打人者給你賠償。”“可為什么我向酒店領導講了情況,酒店不給我按工傷處理呢?”劉飛進一步問道。“這里面的情況就復雜了。比如說,你們酒店沒有給你參加工傷保險,就不愿意給你算工傷。因算了工傷,酒店不但要給你出治療費,還要給你正常發(fā)工資,如果你有了后遺癥,還可以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等……”律師回答著。“我還想問一下,酒店不給我算工傷,我自己能申請工傷嗎?”劉飛接著問道。他想反正花了錢,就要問個明白。“我國的工傷認定是勞動保障部門的職責。如果酒店不給你申請工傷,你自己也可以到勞動保障局去申請工傷,《工傷保險條例》中對申請程序和時間都有著明確的規(guī)定。”律師因看出劉飛不想委托自己打官司,回答中明顯地有些不耐煩。
走出了律師事務所,劉飛心里有了主意。先上網(wǎng)看看《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guī)定,如果真如律師所說的那樣,自己就直接去找酒店經(jīng)理,告訴他如果不給自己算工傷,就去勞動保障局“討說法”,人活著不光是為了掙錢,還要活個明白,活個舒心。
點評:《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guī)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如劉飛能在派出所的詢問記錄中找到自己被打是被報復的證據(jù),此次被傷害就可以認定為工傷,并享受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 (曉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