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別人買的車卻成了贓車
2003年1月3日,澄城縣的陳俊濤經(jīng)家住韋莊鎮(zhèn)的葉小斌從中撮合,與渭南市臨渭區(qū)西四路盈田村四組的趙義清達成了購買“風神藍鳥"小轎車的合同。當月15日,經(jīng)公安車管部門檢測,雙方辦理了車輛過戶手續(xù),陳俊濤即向趙義清付了13.9萬元的購車款。2003年5月,西安市公安局車輛被盜管理處查實,趙義清賣給陳俊濤的車為被盜車輛,并依法予以扣押。陳多次到西安市公安局車管處討要被扣的車輛,沒有結果。于是,他以原告的身份將趙義清告上了法庭,要求趙退還他的購車款并賠付他車輛維修、裝潢等費用。同時,他也將葉小斌和另一個“中間人”告上了法庭,要求承擔連帶責任。葉小斌認為,陳俊濤與趙義清買車的具體經(jīng)過他并不清楚,他只是和陳認識,才以“中間人”的身份在合同上簽字,沒想到卻因此吃了官司。
澄城縣人民法院在2004年10月19日宣判時認為,趙義清賣給陳俊濤的車輛屬于被盜車輛,而趙義清卻采取欺詐的手段聲稱車輛所有權歸己,故雙方簽訂的“車輛買賣合同”無效,趙義清應返還陳俊濤的購車款,并賠償車輛的其他費用共計19余萬元。法院還駁回了陳俊濤對葉小斌等的訴訟請求。
“中間人”哥哥的車輛被扣押
葉小斌當了個“中間人”吃了官司本來就覺得冤枉,可沒過多久,讓他感到更氣憤的事又發(fā)生了。從第一次開始打官司起,趙義清就失蹤了,法院找不到他的人,陳俊濤和葉小斌也找不到他。看到自己近20萬元打了水漂,2004年4月6日,陳俊濤以買車試車為由,將葉小斌哥哥的一輛車牌號為“陜A5493的桑塔納2000型時代超人”開走,之后便非法扣押。葉小斌的哥哥葉斌便以原告的身份將陳俊濤告上法庭。
陳俊濤稱,他扣車是為了讓葉小斌幫著找趙義清要錢。他曾多次要求葉小斌幫他找趙義清要錢,葉小斌卻一推再推,不予理睬,他便采取了這樣的手段。2004年6月21日,澄城縣人民法院認為,陳俊濤應返還葉斌的桑塔納,在車輛未返還時,陳俊濤要賠償葉斌的扣車損失,從2004年4月6日算起,每日按50元計算,每月按22個工作日計算,直到返還車輛為止。在法院判決后,至今陳俊濤都沒有返還葉斌的車輛。因陳俊濤不執(zhí)行法院的判決,該案早已進入執(zhí)行階段。葉斌和葉小斌多次找澄城縣法院執(zhí)行庭,可法院就是執(zhí)行不了。
記者接到葉小斌的反映后于今年9月29日上午來到澄城縣法院,負責執(zhí)行該案的執(zhí)行庭李樹民法官說,他們?yōu)榇伺芰撕枚啻危删褪钦也坏节w義清的人,趙義清也失蹤了。他還說,葉斌的案子法院領導都很重視,但執(zhí)行難的問題每個法院都存在,現(xiàn)在最好的辦法就是找到趙義清,兩個案子一塊執(zhí)行 ,他們一直在找趙義清。 在采訪中,記者發(fā)現(xiàn)這是一起并不復雜的案件,怎么就這么難執(zhí)行呢?真的就如澄城縣法院說的那樣難執(zhí)行嗎?葉斌什么時候能要回自己被他人非法扣押的車輛,我們也在期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