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16年,未領到分文退休金。多年奔波上訪無果的情況下,孫景運將單位訴至勞動仲裁,使他的退休費終于有了著落。
孫景運原系西安市文物園林局下屬單位西安市文物復制工廠職工。1986年文物復制廠由園林局所屬的小雁塔保管所代管,由于經(jīng)營不善,1988年該廠停業(yè)。為解決職工的生活問題,由小雁塔保管所支付每名職工1萬元,作為自謀出路的一次性經(jīng)濟補償。當時,孫景運已經(jīng)56歲,且體弱多病,申請?zhí)崆巴诵荩⒔邮芰藦S里對他的一次性經(jīng)濟補償處理辦法。雙方并簽訂了“關于孫景運同志退休后養(yǎng)老金事宜的決定”,載明“本人以后的一切費用,包括生老病死,均由本人自行安排,單位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1989年市文物園林局給孫景運辦理了退休手續(xù),當時每月的退休金為113.25元。但是,16年來孫景運未領到分文退休金。
他多次找單位要求落實退休待遇。鑒于本人的生活確有困難,文物園林局決定由小雁塔保管所每月給其困難補助200元,自2000年1月起直至其去世為止。同時,在小雁塔保管所看管自行車棚,每月再發(fā)300元生活費。
隨著時間的推移,孫景運連看管自行車棚也力不從心了。他從西安市總工會信訪辦了解到,根據(jù)《陜西省勞動廳關于退休人員買斷工齡有關問題處理的通知》(陜勞發(fā)[2000]212號),像他這樣的情況退休待遇應得到保障后,他便找原單位落實退休待遇。在奔走多年無果的情況下,今年元月孫景運向西安市雁塔區(qū)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jīng)仲裁委的調解,雙方達成協(xié)議:由西安市文物局(原西安市文物園林局)自2005年3月起按月支付孫景運退休金每月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