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強小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強小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寶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強小安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強小安利用擔任西安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主任,西安國際港務區(qū)管委會常務副主任、主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建設、立項審批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陜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張西林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陜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巡視員張西林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西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西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西林在擔任延安市發(fā)改委主任,延安市委常委、副市長,陜西省發(fā)改委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寧黛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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