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陜西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正在進行,學生在收到錄取通知書的同時,會收到一份資助政策簡介,包含國家和學校資助政策,并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目前,陜西省已建全學生資助體系,實現了所有學段、公辦民辦所有學校、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三個全覆蓋”,切實保障貧困學生入學前、入學時和入學后“三不愁”。以下是陜西省高等教育階段學生資助政策大盤點。
入學前
1.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信用貸款,優(yōu)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本專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助學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60個基點執(zhí)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qū)、旗)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向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同一學年內不能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2.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學項目滋蕙計劃。資助通過高考、高職單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一次性補助其從家庭所在地到被錄取院校之間的交通費和入學后短期生活費。資助標準為考入省內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實施范圍為全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qū)、國家和省級鄉(xiāng)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革命老區(qū)縣、原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學生可向當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辦理。
入學時
1.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若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xù)。入學后,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2.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陜西省高校聚焦災情嚴重地區(qū),重點關注特殊困難群體,對家庭受災嚴重的困難學生發(fā)放臨時困難補助及必備生活用品。秋季學期開學后,各高校將扎實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及時將受災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資助范圍,在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的基礎上,通過多種方式,保障受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正常學習生活。目前,陜西省各高校已向遇突發(fā)災害家庭學生開通臨時困難補助申請通道,如需幫助,可及時聯系所在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入學后
一、本專科階段
1.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特別優(yōu)秀的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頒發(fā)國家統(tǒng)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2.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家庭經濟困難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預科、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陜西省高校分為兩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困難的學生每生每年28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4.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原士官)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對應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guī)定錄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對退役后,自主就業(yè),通過全國統(tǒng)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學校并到校報到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zhí)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zhí)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5.師范生公費教育。中西部欠發(fā)達地區(qū)優(yōu)秀教師定向培養(yǎng)計劃。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的公費師范生,以及中西部欠發(fā)達地區(qū)優(yōu)秀教師定向培養(yǎng)計劃(簡稱“優(yōu)師計劃”)師范生,在校期間不用繳納學費、住宿費,還可獲得生活費補助。有志從教并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yè)優(yōu)秀學生,在入學兩年內,可按規(guī)定轉入公費師范專業(yè),高校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fā)生活費補助。有意報考地方公費師范生,以及地方師范院校招收的“優(yōu)師計劃”師范生的學生,可向相關院校進行具體咨詢。
6.勤工助學。高校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高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
7.校內資助。學校利用事業(yè)收入提取資金以及社會捐助資金,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伙食補貼、校內無息借款、學費減免等校內資助項目。
二、研究生階段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yōu)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碩士生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萬元。
2.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yōu)的全日制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具體標準和評定辦法由各高校確定。
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4.“三助”崗位津貼。設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并提供崗位津貼。
5.服兵役高等學校國家教育資助。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畢業(yè)后
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貸款代償。陜西省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就業(yè)且服務滿3年及以上(從實際入崗之日起),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按照規(guī)定予以相應補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費補償金優(yōu)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對于符合條件的畢業(yè)生,在服務期滿3年經審核通過后,給予一次性學費補償。學費補償金額最高限額為本專科生每學年8000元,研究生每學年12000元。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學費低于最高限額的,按照實際繳納學費補償。實際繳納學費高于最高限額的,按規(guī)定的最高限額補償。以上學費不含住宿費及其他雜費。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國家部屬高校畢業(yè)生到陜西省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就業(yè)的,按照財政部、教育部有關政策執(zhí)行。省外高校畢業(yè)生到陜西省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就業(yè)的,參照省內高校畢業(yè)生補償辦法執(zhí)行(已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畢業(yè)生不得重復申請)。
責任編輯:胡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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