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初,這是幼兒園集中畢業(yè)的階段,各幼兒園群內(nèi)關(guān)于“幼升小”的事情討論不斷,家長們?yōu)榱撕⒆幽苌弦粋好學校,忙的焦頭爛額。
司某見群內(nèi)討論活躍,便動起了歪腦筋,先是在其女兒幼兒園家長群內(nèi)謊稱自己有“渠道”辦理某某小學入學資格,隨后又讓其熟人趙某某出面充當“中間人”收錢,一場“陰謀”正式開始……
消息傳開,認識或者不認識司某的家長,為了讓孩子進入“名校”,紛紛托司某花錢辦“事”。
借著偽裝的“身份”,司某裝模作樣的收集“學生資料”,并發(fā)放事先偽造好的入學通知書,以此收取每名學生家長數(shù)萬元的“打點費”。調(diào)查顯示,司某先后收取9名家長共計38.5萬元。
2019年8月底,當家長拿著“入學通知書”興沖沖的辦理入學手續(xù)時,卻被學校告知“入學通知書”是假的!
如夢初醒的家長們,才意識到被騙了,趕緊向警方報案。
很快,司某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目前,西安市未央?yún)^(qū)人民檢察院已將該案件起訴至未央?yún)^(qū)人民法院,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主辦檢察官對類似案件進行了梳理,發(fā)現(xiàn)這類犯罪具有一些共同的特點:
一是發(fā)生時間較為集中,每年的6月至8月“幼升小”“小升初”開始前后,犯罪分子抓住家長“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的心理,編造騙局、依學校排名明碼標價收取錢財,實施詐騙。
二是詐騙的方式雷同,熟人作案居多。這類案件,犯罪分子要么號稱自己在教育部門有非常“硬”的關(guān)系;要么就直接給自己虛構(gòu)一個學校領(lǐng)導或教師身份騙取家長信任。而受騙家長,往往因為是通過熟人介紹的原因,輕易的放松警惕。
三是犯罪動機相似,通過分析查閱案例,檢察官發(fā)現(xiàn),在部分案件中涉案人員沒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甚至沒有穩(wěn)定住所,這些人在騙取錢財后,常常通過還債、賭博等方式將錢財揮霍一空,給受害家長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
華商報記者 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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