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張皓
9月26日,“東北雨姐”回應紅薯粉條事件,稱自己已將紅薯粉條送檢,想看看自個通過正規(guī)渠道檢測,這個紅薯粉條到底有沒有問題。此前,有打假博主稱她賣的紅薯粉送檢只含木薯成分。
來源:百姓關注
對此,轄區(qū)遼寧省朝陽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接線人員表示,該局高度重視此事,已成立小組,由相關業(yè)務股室于9月23日介入調查,涉事產品廠家確為朝陽縣六河粉條制造有限公司,會對相關產品進行送檢。
有檢測報告互相“打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知名打假人王海日前也稱,由博主辛吉飛授權賬號推銷的紅薯粉條只檢出木薯成分,不含紅薯成分。
辛吉飛帶貨視頻截圖
9月25日,紅星新聞從王海團隊獲知,涉事產品是他們8月份在辛吉飛切片短視頻推薦下購買的某品牌紅薯粉條。紅星新聞注意到,辛吉飛帶貨短視頻宣稱,貨品配料表只有紅薯淀粉,沒有木薯淀粉,不摻別的。
王海團隊稱,他們花費59.9元購買了該紅薯粉條后,直接送到實驗室檢測。第一次檢測就檢出了木薯成分。第二次檢測,沒有檢出紅薯成分。
對此,涉事紅薯粉品牌負責人朱先生并不認可王海方的檢測報告,因為他們在9月也請了另一家機構檢測,報告顯示只檢測到紅薯成分。
紅薯粉條品牌方所在地河南社旗縣市監(jiān)局食品科工作人員在25日向記者表示,涉事雙方所持報告的檢測機構均有合法資質,該部門正在對涉爭議的產品進行調查。
律師提醒取證須合法合規(guī)
要說,打假人、帶貨方、生產商、市場監(jiān)管方,包括普通消費者,都可以送檢,這里面就涉及到取證法律效力的問題,那么,到底該認誰的結果呢?
其實,此前記者在暗訪食品安全問題時,就曾遇到過取證過程是否合法合規(guī)有效的問題。為此,極目新聞記者特地咨詢了法律界人士。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在涉及食品安全等敏感問題時,取證過程尤為重要。這不僅關系到消費者的權益保護,也直接影響到輿論監(jiān)督的權威性。因此取證手段必須合法,不得采用非法侵入、偷拍、竊聽等不正當手段,避免侵犯他人隱私。另外,取證過程應盡量透明公開,所取產品是不是假冒偽劣?過程中有沒有偷梁換柱?關鍵環(huán)節(jié)有沒有進行公證?檢測機構是否具備專業(yè)資質等,這些都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付律師提醒,作為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應保持警惕,如果發(fā)現(xiàn)所購食品與宣傳不符合時,可以與銷售者進行協(xié)商或者直接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舉報材料之日起的十五個工作日予以核查,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決定是否立案。
至于消費者個人的取證,應當被認定為是證人證言,需要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取證活動,根據《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對有違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場所進行檢查時,應當通知當事人到場。辦案人員應當制作現(xiàn)場筆錄,載明時間、地點、事件等內容,由辦案人員、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并且辦案人員調查和檢查時不得少2人,并且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執(zhí)法證件。因此在進行取證時應當嚴格遵守程序進行,否則如果當事人對證據有疑問,很有可能將證據推翻。因此證據必須具有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lián)性。
責任編輯:白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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